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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8H16206001 斯普瑞控评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R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2018H16206001                           报告编号:21KP201804000100001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斯普瑞喷雾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斯普瑞喷雾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新建喷砂房项目
建设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书林路21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矽尘、噪声
检测结果 本次评价检测点数共7个,合格点7个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张慧
采样:王培成、杨郭飞中
检测:苗煜、邓福义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杨宇杰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现场调查:2017.12.12;
采样:2018.3.1;
检测:2018.3.2;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项目行业分类为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行业代码C3489。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二十一类“通用设备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由于本项目喷砂房喷砂作业主要接触矽尘和噪声,作业场所矽尘超标,作业人员作业方式为手工作业,固有风险和接触风险为严重,故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项目运行期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矽尘和噪声等。
本次评价检测项目包括本次评价检测项目包括矽尘(总尘)、矽尘(呼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噪声等。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喷砂岗位的粉尘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规定的职业卫生标准限值要求。喷砂岗位噪声的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规定的职业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防护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救援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喷砂房照度不符合要求;②建设单位劳动人员大于100人,未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③未见相关的职业卫生培训记录;④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不完善。。
2、建议
(1)本项目喷砂房作业环境粉尘检测结果超标。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的相关要求,对产生粉尘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避免直接人工操作。建设单位应改革生产工艺,作业方式由人工喷砂作业改为密闭化、自动化、机械化作业方式。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喷砂房顶上的除尘净化装置处理后的尾气进行高空排放,不应直接排入车间内。
(2)根据《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等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更换喷砂房的照明灯,加大照明灯的功率,使喷砂房的照度设置大于300xl。
(3)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劳动人员超过100人,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等的要求,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建设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增加详细的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等资料。
建设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编制人:张慧                                                   日  期:2018.4.13
审核人:戴铁兵                                                 日  期:201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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