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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根本好转 推动依法治安 全面科学谋划“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座谈会在京召开

12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京召开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总结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十三五”编制工作,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元元指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作为第一部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的安全生产规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目标指标如期完成,重点工程陆续启动,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也存在个别目标指标设置不尽科学,部分重点工程实施相对滞后,规划实施总体协调、考核监督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
杨元元强调,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处于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节点和关键时期,要切实担当起规划编制的历史使命,用新战略、新思路、新举措确保规划面向未来、改革创新。要深入研究“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一是如何认识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二是如何正确看待规划目标指标体系,科学反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三是如何确立完整的规划体系和“三个重大”(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四是如何实现安全生产的源头治本,有效预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对下阶段工作,杨元元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的规定,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推动将规划纳入本地区重点专项规划,强化规划摆位;二是成立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员,加快编制进程,注重规划编制时限,确保2015年3月完成框架稿,年底完成规划文本,2016年初发布实施;三是注重方式创新,改进文风,尽量压缩篇幅、精简文字、明确目标,把规划写好写实。
据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面启动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了由1个总体规划加13个专项规划的规划体系,开展了前期调研和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初步提出了规划的基本思路、目标指标、“三个重大”,正在起草规划框架稿。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相关负责人围绕“十三五”国内国际形势、世界经济发展布局变化、“两个百年”目标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进行了讲解辅导。湖北、广东、重庆等3个省(市)安全监管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规划编制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李振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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